雇主兼為被看護者之雇主於申請招募時,已依規定檢附外國人聘僱與管理委託書,為避免民眾申請時重複檢附相同文件,僅需由代雇主講習人員主張其為受雇主兼為被看護者委託處理聘管理事務之人,並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即可參加講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