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專線常見問答
發佈日期:2020/06/08
標題:我國目前開放移工之工作業別有哪些?
內容:
海洋漁撈工作、家庭幫傭工作、製造工作、營造工作、屠宰工作、機構看護工作、家庭看護工作、乳牛飼育工作、外展農務服務、雙語翻譯工作、外籍廚師及其相關工作。(外展看護工作:受雇主指派至外展看護服務契約履行地之家庭,從事身心障礙者或病患之日常生活照顧相關事務工作。)就業服務法第46條1項8至10款、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3、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