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專線常見問答
發佈日期:2020/06/08
標題:一位移工可以在臺灣工作幾年?
內容:
累計不得逾12年。家庭看護工經專業訓練或自力學習,而有特殊表現,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資格、條件者,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得逾14年。就業服務法第5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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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不得逾12年。家庭看護工經專業訓練或自力學習,而有特殊表現,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資格、條件者,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得逾14年。就業服務法第5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