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地方政府辦理非營利組織陪同外國人接受詢問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五點附件一、附件三,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一日生效。-法令政策-外國人勞動權益網-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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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政策

發佈日期:2024/04/09更新日期:2024/11/21
類別:其他
標題:修正「地方政府辦理非營利組織陪同外國人接受詢問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五點附件一、附件三,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一日生效。

內容:

修正「地方政府辦理非營利組織陪同外國人接受詢問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五點附件一、附件三,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一日生效。附修正「地方政府辦理非營利組織陪同外國人接受詢問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五點附件一、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