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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5/11/13更新日期:2025/11/13
標題:LINE@移點通-【不得聘僱行蹤不明之移工】

內容:

▍不得聘僱行蹤不明之移工

移工發生連續曠職 3 日且失去聯繫者,將廢止聘僱許可,並限令出國,不得再於臺灣進行任何工作

雇主若聘僱行蹤不明之移工,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將處以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如有相關疑問,請撥打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