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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保職業災害保險


內容 :

依規定年滿15歲以上,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等雇主之勞工,均納為強制投保對象,應由其雇主(如公司行號、法人、律師、人民團體及外籍家庭看護工、幫傭之雇主等)為其申報加保。

詳情請參考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專區

  • 發佈日期 :2024/03/11
  • 更新日期 :2024/03/25